一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
(一)单位名称: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
(二)单位地址: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
(三)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:实训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主要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实验实训,以及师资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,并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工作。
二、招聘岗位情况
招聘高技能人才1人(专技岗),主要从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体系建设工作;负责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开发、技术研发工作;负责相关技能大赛和集训工作。
三、招聘人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6日)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;
4.具有良好的品行;
5.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、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;技工院校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;
6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.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;
8.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具体招聘条件详见《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;
3.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,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;
4.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5.现役军人;
6.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;
7.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如期毕业、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;
8.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;
9.涉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信息发布
报考人员2022年5月26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rss.tj.gov.cn)进行岗位查询。
五、报名、资格审查
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:00至6月11日16:00,报名时间为5天。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rss.tj.gov.cn)下载并填写《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2),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(ggsxzxzhbgs2011@tj.gov.cn)。实训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《资格复审通知单》。报考人员按《资格复审通知单》的要求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。
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、报名表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有关材料(2022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)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。
佐证材料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以下材料:
(1)机械加工制造领域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;
(2)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获得者。
资格复审合格者,发放《准考证》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资格。未按规定时间到实训中心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放弃。
六、考核
(一)考核内容
考核的方式为试讲和技能操作。试讲满分为100分,时间为20分钟,报考人员按指定题目进行教学能力展示;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,报考人员现场完成本专业指定项目的技能实操任务,限时180分钟(含备考时间)。
(二)考核时间
报考人员应按照《准考证》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。必须同时携带《准考证》和身份证(二代),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。
(三)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
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试讲成绩占40%,技能操作成绩占60%。总成绩=面试成绩×40%+技能操作成绩×60%。试讲成绩、技能操作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,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。
试讲和技能操作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,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,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。
(四)公布成绩
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,报考人员可到实训中心查询成绩。
七、体检和考察
(一)体检
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若成绩出现并列,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,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:1的比例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
体检的项目、标准,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。非招聘单位原因,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、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二)考察
考察由实训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,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不予聘用。
八、公示与聘用
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hrss.tj.gov.cn)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、招聘岗位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毕业院校等情况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;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、自动放弃等情况时,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,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,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。
九、其他事宜
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严格落实防疫措施。报考人员要按照实训中心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,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,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,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隐瞒、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,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rss.tj.gov.cn)发布补充公告,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,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。
十、咨询、监督电话
咨询电话:28629709
监督电话:28629707